5/19/2005

要幸福喔!


好友愛情長跑9年,終於結婚了。開心的去當全世界最『雍容華貴』的『貴妃型』伴娘。從婚禮2星期前就開始訓練自己穿上自己這輩子第一雙細跟鞋。即使現在我已經可以穿著它健步如飛,抱著婚紗和大大小小飾品快速在人群與菜餚中穿梭。我依舊認為當初發明這種鞋的人,有受虐傾向,不然就是虐待傾向。

不曉得別人都怎麼鬧洞房,我知道我們這次花了大概1小時,指使新郎新娘做出各種動作讓我們拍。可是看來看去,我還是喜歡這張。大概是那份幸福的喜悅洋溢在新人臉上的感覺吧!祝福你們,我的朋友!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