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ppo:河馬,一種水陸兩棲的動物,其實嚴格來說好像也不算可以水生,不過可以在裡面泡很久是真的。幾各月前收到朋友轉寄的文章,興奮的說現在研發出來一種可以水陸兩棲的車,跑到水邊就可以當船。想說現在的旅遊真是越來越發達了,又多了個賺錢的玩意。不過想到要發明這的人也滿聰明的。在多倫多市區行走的時候發現的,要不是知道自己腿短跑步上,我應該就追上去了。還好幸運的在路邊看到,東西ㄧ丟就趕快掏出照相機照,路旁的加拿大人覺得我好笑,忍不住喊到:"Hey! That's Illegal!" Ya! Right!
4 Comments:
我想他們說是違法的那一部分可能是因為你給人家跑到馬路上去了吧? 並不是你不可以照相的那一個part...yeah?
No! 我那時候還是站在路邊上照的,這部車那時候在停紅綠燈,不然我的超低階潛水機還照不起來呢!
除非...加拿大有禁止人家踩草皮的規定,因為我是跑在草皮上,不過那每個地方的草皮上都有人在看書溜狗,應該不是這原因。
那路人可能是好心提醒你不要為了要照相而跑到馬路上去啦~外國人都是醬子滴~我看你要是在台灣人家才不理你勒, yeah?
恩...可能吧!!不過他的語氣聽起來像在開玩笑,所以我才會想說要回他"Ya!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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